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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向书

gkctvgttk 03-26 38
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向书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2. 你们有没有那种寄人篱下的经历,是不是特难受?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土地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不要问人好

自己喜欢就够了,

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向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要问人好不好;

别人处境不相同,

换位思考实在少。

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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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但宅基地与土地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这类似情况其实很简单的,自82年后土地开始承包到户,中间几次调整,2018年土地行了第三次确权证。

一般农村宅基地与土地确权是户主名字,父母在都是以父亲的身份确权,父亲去年后,户主的名字马上由村、组改换是继承人〈儿子〉的名字,一般母亲的名字很少用,大部分都是按男人的名字为主题。

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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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里的宅基地与土地确权后,父母突然去世,儿女们的户口又转出去了,宅基地与土地仍归儿女们继承,年满三十年后,土地必调出,宅基地仍然不动,虽然土地是国有的,宅基地还是归各户,也就是说祖业,祖业不宜乱动,只有继承权,没有买卖权利,可以转让或调换。如果国家设施什么公路、村镇机关,都是按价补偿

土地确权后,千万不能乱买乱卖,否则就是说触犯了法律,或许摸收土地确权证的可能,更不能用良田乱搞什么建筑设施,国家也是不准许的。

题主的这个问题是宅基地和土地的继承问题。

凡尘观生活说说个人观点。

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本集体内成员依法获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依法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首先说说土地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根据***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2014年11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精神。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它基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退包、继承、抵押八种流转形式。其中,继承就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因此,你们的父母去世后,父母名下的土地,你们能继承父母土地的使用权。这在农村土地确权的时候,就会确权到你们名下。

其次说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也将实行“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其中,农户资格权也可以继承,资格权继承以后使用权也随其而至。在还没有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前,农村宅基地依然按照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时,审批表上就有家庭人口数和姓名,宅基证上也有人口数。上面所列人员都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一户一宅。所以,父母去世以后,只要审批时有你们的名字,那就继续使用。在宅基地确权或者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就会确权或者登记到到上面当初有的人姓名上。

以上就是凡尘观生活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们。你的看法呢?

我是凡尘观生活。谢谢!再见!

看到网上的答复问题多,又忍不住要当一回“啄木鸟”,谁叫笔者在乡镇干到这个活儿呢,希笔者的答复能帮助更多的人。本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农村承包地承包权不变,仍由子女享受承包经营权,子女之间可进行内部划分。宅基地不需确权,只需对其上面的农房通过继承确权。

由提问的描述来看,子女可能不只一个,且是都是农村户口,那么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及衍生出的经济利益分割和农房确权有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部划分。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且执行的是“生不增、死不减”,所以土地不需也不能继承,子女之间可对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衍生出的经济利益进行内部划分。划分的总的原则是父母双方的那一部分土地由子女协商划分,主要的方式为子女之间平均分摊(即把父母的承包地按子女人数进行分摊,***如土地已流转,其租金收益进行均分),也有子女中主动放弃的,也有按当地习俗嫁出去的女儿不参与的(从政策上讲,外嫁的仍有权利)。总之,以子女之间的协商为准。

二、关于农房确权的问题。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房为遗产,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由于提问中未明确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有可能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遗嘱继承:如果父母去世前,留有遗嘱,就需根据遗嘱上关于房产分割的内容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在遗嘱中交待了哪些子女可以分及以分多少房产,就应按遗嘱中明确的情况进行遗产继承

(2)法定继承:父母生前未留下遗嘱,就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父母的父母已都过世了,那么子女就为继承人,这里的子女指的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要注意,外嫁女也同等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从实际来看,农村大多是法定继承。

(3)完成继承过户手续:产权调查(由当地国土所对农房产权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核实房屋的坐落、层高、面积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是否相符)、当地公正处公证(主要对父母留下的房产如何继承划分进行公正)、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完成公正后,向当地国土所提供相关资料,领取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欲感受“三农微耕机”犁开土地的更多乡土气息,敬请关注@“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衷心感谢阅读和点赞。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对于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继承、确权问题,还是需要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的。无论是耕地还是宅基地,所有权都是在村集体的。

耕地,经过2018年的土地确权结束,大多数的耕地都已经确权了。对于题主提的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分开考虑。如果没有分户,户口和父母还在一起,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来说,您还是可以继承原有的耕地数量的。而且对于这种情况来说,在土地确权方面您完全可以进行确权的;如果已经分户了,您自身就有村集体发包的土地,那么您可以确权您承包的那份耕地。但是对于您父母的耕地来说,您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益的,也就相当于继承了使用权和经营权。但是土地确权只能继承一份,对于您父母的耕地来说您是不能确权的。但是村集体也不会收回,您可以选择自己耕种或者流转来继承收益。

而宅基地呢?没分户的情况下,您是和父母在一块宅基地上生活的。对于父母遗留的宅基地,您是可以确权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您已经分户了,那么您就会在申请一块宅基地进行建房。您可以将属于您的宅基地进行确权。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您也只能确权一块宅基地。而对于您父母遗留的宅基地来说,您也是可以将地上部建筑物和宅基地一并继承的,您可以选择将其连同地上部建筑物一并有偿转让或者将其保留,但是不可以确权了。

所以,对于题主说的这种情况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户口情况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你们有没有那种寄人篱下的经历,是不是特难受?

读初一时有过这种经历。那时候我家还在村子里,村子离镇上学校有点远,我就寄住在我叔叔家。白天在学校吃饭,晚上回他家住。我叔叔出去打工了,不在家。家里只有我阿姨和堂弟。当时每天晚上9点下晚自习,我阿姨让我下晚自习后在她家门口喊她然后给我开门。

我到现在还忘不了的是,有天晚上我下晚自习,然后在她家门口喊她给我开门,喊了半个小时没有人开门,我想应该是没听见或睡着了,然后跑到后门去喊,还是没有人应。喊了十几分钟后,我声音越来越小,我怕吵到隔壁睡觉,于是敲门,敲了好久还是没人应。无助感一下子涌上来,我很害怕,我怕我再一进去会有坏人,更害怕还没回家的同学看到我,为什么我会在外面站着不进去,无助、焦灼和害怕交织着。又敲了一顿门没人应后,放弃了,坐在门口。看着街上人越来越少,害怕感无时无刻不在叮咬着我。首先声明下我是女生。夜越来越深了,害怕感渐渐消失了,困意越来越浓。我的头倚着手臂慢慢睡着了,突然头滑下手臂,一甩,醒了。这个晚上,就这样反复着。

天蒙蒙亮了,终于熬过去了,疲惫感一下全无,仿佛自己从暗夜中看到光明。我兴冲冲去学校,因为教室里有桌子,我可以趴一会了。然鹅去了学校发现学校还没开门,等啊等,门卫叔叔终于开门了。这天,我是第一个到学校的。走进教室,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后来同桌把我叫醒了,要上早自习了。

那天上午我一直在打瞌睡,正在上语文课的时候,我阿姨来学校找我了,我当时正在打瞌睡,突然听到老师喊我名字。我被喊出去后,阿姨问我昨天晚上去哪了,我被问住了,愣了一下,说我昨晚在家门口啊。然后她问我早上吃早饭没,我说吃了,她让我好好上课然后回去了。那个学期过后,就没在她家住了。

寄人篱下最难受的是不自在。不像在自己家,轻松随意。住在别人家,你得有眼力见,见事行事,得谨慎,一点事没做好,会被说,而且不能还嘴。

不管你有没有过寄人篱下的经历,谁愿意过那种日子,只是人在某些时候,某个环境下才寄人篱下,但是这也是锻炼一个人的意志,提高一个生存的课程,受人胯下之辱,必定成为人上人!!!!!


你好!我是城乡怡姐。看到这个提问勾起了我的伤心事!

我曾多次在问答里和微头条里提过,小时姐弟姊妹多,经济条件相当差,妈妈养不起我们几个,从三岁我就被寄养在姥姥家,我从小记忆力很好,他们家人对我所做的一切仍记忆犹新!因为知道自己是在别人家,所以我做事处处小心,担心做错了被训斥!尤其看到二舅,我不敢抬头,溜墙根走路,姥姥说我和二舅是前世冤家。二舅从小就不喜欢我,从没正眼看过我,记忆中也从未对我笑过。我更是大舅妈的眼中钉,因为大表妹比我小一岁,姥姥带我就不能带她,因此,他对我恨之入骨,念于姥姥在家中的威望,明面上没什么大举动,没人时总是手指头戳着我脑门讲话。当时小,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那么不受人待见,后来,长大了才明白我并没有做错什么,错就错在当年条件实在是差,我被迫送人寄养,得以活命。可是,那种寄人篱下生存的痛苦使我终生难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声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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