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后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可以领取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后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后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医保死后有丧葬费吗?
有丧葬费。已经领取居保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在死亡两个月内申报的,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当月养老金标准12个月计发;未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基础养老金6个月计发(但不超过其缴费总额,特殊缴费群体除外)。
农民交养老保险,60岁以后才能够领,如果59岁去世了怎么办?
提出这样问题的,大概率不懂社保法,至少社保这块是个法盲。缴纳社保,个人账户部分,受益人没有达到领取年龄去世的,个人账户的本息由继承人继承,这里的继承不是指继承人继续享受死亡人的社保,而是讲死亡人个人账户中的本息退还给继承人。缴纳者没享受社保,但是其继承者可以将其缴纳的个人账户内金额领回。关于缴纳者死亡后社保充公的言论就是彻头彻尾的谣言,很多人听信了谣言,不愿意缴纳社保,老了以后才发现自己吃亏了,不去检讨自己的错误,反而整天网上哭穷卖惨,凭贡献向国家伸手要钱。
农民交养老保险,60岁以后才能能领,如果59岁去世了怎么办?农民缴纳的养老保险,有的是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有的是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大的优势就是在自己缴费的同时,国家还要给予相应的补助,自己缴费和国家补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没有统筹账户。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凡是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在户籍地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20%的比例进行缴费,在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12%是计入统筹账户,8%是计入个人账户,比如每月的缴费基数为5000元,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是1000元,在这1000元中,只有400元计入了个人账户,余下的600元是计入了统筹账户。
所以如果是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以后,按照规定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但是计入个人账户的只有三分之一多一点,所以如果死亡了家属除了继承个人账户的8%以外,余下的12%是通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方式来进行补偿的,一般情形下,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上个人账户部分,以及产生的资金利息等,基本上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能够收回来。
但如果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统筹账户,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除了国家补助、个人缴费以外,还要产生资金利息收入,对于缴费标准比较高的人,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在59岁死亡时,继承个人账户的资金不但包含了个人缴费部分,还包括国家补助部分以及产生利息收入等,这在总体上是不会亏本的,总体家属继承的资金的要高于个人缴费的成本。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但是金额都不是很高,一般只有几百元钱,没有抚恤金。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比较低,所以个人账户资金本身也不是很多,所以有的地方除了个人账户余额全部继承以外,有的地方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综上所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在59岁去世了,如果缴纳的是职工养老保险的,除了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以外,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如果是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于没有统筹账户只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内的国家补助、个人缴费和利息全部可以继承,有的地方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后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后待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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