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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有哪些

gkctvgttk 04-16 43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有哪些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职工医保改革最新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职工医保改革最新方案?
  2. 同是社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由事业改革为医保局公务员,为什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行?
  3. 人社局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是如何改革的?

职工医保改革最新方案?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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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为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大额缴费标准: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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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同是社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事业改革为医保局公务员,为什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行?

先告诉你,医疗保障局并不是医保中心的提格,而是新设立的医保中心的主管部门。通俗点说:并不是少了个医保中心,而是多出个医保局(此医保局是行政局,原医保局是经办局)。

在此轮机构改革前,县级医保中心(有的地方叫医疗保险管理局)、社保中心(有的地方叫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有的地方叫就业局)都是县人社局的二级单位,一般都为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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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机构改革,将人社、卫计、民政等部门的医保、医疗救助管理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相应地,人社局下设的医保经办机构也划归新组建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故,医保中心还会以事业性质的医保经办机构而存在。

题主的这个问题,有些不太准确。其实不论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目前的机构设置来说,都是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新设立的地方医疗保障局按照规定,应该是属于行政机关,人员编制为公务员。

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第三条关于职能的表述得知,医疗、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只是医疗保障局多项职能中的一项。

医疗保障局中的医保经办,应该还会设立属于医疗保障局的二层事业单位,作为医保的经办机构,而其编制不可能为公务员性质,现各地的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据了解大多数医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为医保中心归为医疗保障局的二层机构。

所以不存在说养老经办机构编制为事业,而医疗经办为公务员性质的说法。

如有不明白,可以继续提问或者私聊,希望满意我的回答。

这问题应该是:国家新曾设的医保局是和劳动社会保障局都是一层面的国家行政单位,而二层面的务服办事中心是个服务办事窗口,是直接为参保人办理具体各项业务的,一层面负责监督管理,二层面具体办理各项业务的服务工作!搞清这两层的性质,就不会又什么纠结了!

社保经办部门不是独立***组成部门,而是人社局的二级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局人社局是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局是改革中新组建的***组成部门,属于行政部门,但具体业务主要由其二级单位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医保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社保中心是一样的。

人社局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是如何改革的?

人社局和民政局类似,在***组成部门中,不算要局,但却称得上是大局,因为二层机构特别多。

像人社局,下面就有人才市场(有的叫人才服务管理办)、就业局(以前叫劳动力市场)、社保局、劳动监察支队、职改办(有的叫认识考试管理办公室)、劳动认识仲裁院、类似交通技校等各大技校等。各地实际不同,人设下属机构不一而同。

从单位性质来看,人设局下属的二层机构,基本上属于事业单位。但也有部分是参公单位,比如社保局、就业局等。像社保局,就是典型的参公,其局机关在编人员基本上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和公务员一样可以领车补。但在服务窗口,也有事业编和临时聘用的非编人员。

未来的改革,类似的参公单位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变化,仍将继续保持参公属性,其在编人员原来是什么编制,未来也是什么编制,不会受事业单位改革的影响。像你说的能不能转为公务员,小公肯定地告诉你:不能。当然,提拔为科级以上岗位交流到人社局机关或其他单位的除外。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谢邀。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不会一步到位。参公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按正规参公都应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省级编办批准,上报***院[_a***_]。但参公这块随意性很大,有些地区参公单位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但又被省级批准的,有些地区参公单位是市县一级批准的。具体参公单位怎么改,人员怎么安置,我都不能明确答复你。

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参公事业单位大部分是执法部门。大部分参公事业单位维持现状不变等待相关政策,按照发展趋势会取消参公单位。我们单位下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院已发文行政职能并入行政机关,人员未动仍在原单位,具体怎么改都在等上级政策。

每个省都会出正式文件批准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哪些参公事业单位并入机关。具体有哪些参公单位并入行政机关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我不是很清楚你们人社局二级参公事业单位社保局这次是否批准并入行政机关。不并入行政机关就要实行政事分开。具体政策等待上级文件。

这次批准并入机关的参公事业执法部门都会制定三定方案报省以上部门批准,报省以上部门核定机关行政编制。目前正在进行人员摸底工作,制定三定方案,具体政策等上级通知。有个别省撤销合并力度大。具体参公单位怎么合并?人员怎么安排?真没标准答案。

现在机构改革涉及行政部门公务员都要面临分流,事业编和工人能继续维持现状很不错,真不要做梦转公务员,能转的也是少部分事业编人员。

你年轻最好参加公务员省考和国考,还可以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考。把握机会,成就未来。

祝你美梦成真,工作愉快。

回答得不好,见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革措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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