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事务。
(二)拟订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管理服务规范。
(四)指导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催缴工作。
工作职责是:
1、负责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
2、落实全民参保***,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
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监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负责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
5、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指标体系、数据规范、信息化需求和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7、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8、负责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社会社会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查,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进行的稽查,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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