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夏城乡医疗保险,江夏城乡医疗保险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夏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夏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合报销政策?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符合住院条件、符合用药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在本年度按分级分段按比例的方式核算报销,年累计补助封顶35000元。
乡镇街卫生院和一级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75%。
区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65%~70%。
市级二级转诊定点医院及市儿童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省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内非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35%~45%。
外出(本市以外)务工、经商农民,原则上应回区内定点医院或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确因病情危急,需在市外住院治疗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可享受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政策,但报销比例相应下调5%。。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限累计集中报销个案)。
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在定点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者,报销时取消起付线,大于500元的高质耗材报销50%。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符合住院条件、符合用药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在本年度按分级分段按比例的方式核算报销,年累计补助封顶35000元。
乡镇街卫生院和一级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75%。
区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65%~70%。
市级二级转诊定点医院及市儿童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省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内非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35%~45%。
外出(本市以外)务工、经商农民,原则上应回区内定点医院或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确因病情危急,需在市外住院治疗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可享受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政策,但报销比例相应下调5%。。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限累计集中报销个案)。
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在定点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者,报销时取消起付线,大于500元的高质耗材报销50%。
中部战区总院江夏医保可以使用吗?
使用不了。
因为中部战区总院江夏医保是特定地区的医疗保险,仅限于该地区的居民才能享受该保险的服务。
如果不是江夏地区的居民,则不能使用该医保。
此外,也应该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自己的健康权益。
不可以。
3、我市职工医保持医保卡可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刷卡,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在市外或市内***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夏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夏城乡医疗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gjzqyxh.com/post/21034.html发布于 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