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成立了新的行政部门——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为***院直属机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为***直属机构,多数为副厅级。市县根据党政机构限额规定,设立单独的医疗保障局,或者在卫健委成立挂牌机构。
根据今年四月份“两会”结束后公布实施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院直属机构。
2018年10月份,各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陆续获批执行,省级的医疗保障局基本上都是单独设立为***直属行政机关,为副厅级机构。市县由于受党政机构限额限制,又不能设立“事业局”和部门管理机关。因此,大多数市县都对应设置了医疗保障局,统一为***直属机构,或者隶属卫健委管理,部分直接在卫健委设立了挂牌机构,统一由卫健委机关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
不管是单独设立,还是挂牌机构,医疗保障局的性质是行政机构,这一点是明确的。作为新组建成立的机构,无论是原来卫计部门的新农办,还是人社部门的医保、社保单位,基本上在市县一级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组建过程中,市县都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以新农办为主,整合人社局下属社保局具体承担医保工作的人员,连人带编一起划转,新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发改部门由于业务量小,划转的数量极少,或者只划转职能不划转人员编制。划转后,以原参公人员为主组成医保局机关工作力量,事业人员无法全部转换身份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医保工作具体业务和服务职能,包括原来的经办机构及业务,都在整合之列。局机关负责监督管理职能,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及业务,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经办事宜,以及服务职能。
事业单位交五险一金吗?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 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1、教育科研机构,如公办学校、公办大学、科研院所。
3、社会***机构,如***院,救助站、殡葬管理处等。
4、体育事业管理单位,如体育馆等
5、金融服务机构,如银行等。
事业单位还有很多,这里简单列举这几类,供参考。
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正规机构,用工是按照事业单位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所以事业单位是会购买五险一金的。
您好,惠州华图教育为您解答~
业单位在2014年10月份以后开始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也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当然他们除了五险一金之外,还有一个[_a***_]年金的待遇,通常情况下一般他们会拥有五险两金的待遇,这个职业年金就是补充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会比企业单位人员,尤其是私营企业单位人员的比例高吗?这个问题如果说通俗上来看确实是会比较高的,为什么呢?因为事业单位从建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之初期,就严格的按照本人的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来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和五险一金的待遇,所以这样一来的话,那么缴费标准肯定是要高一些的。
因为本身作为事业编制人员来讲它的这个工资待遇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所以说按照这样的一个较高的工资待遇水平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很明显是一个偏高的水平,所以说事业单位人员普遍情况下,按照自己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都会是比较高的。
但是在企业单位这边,尤其是在社保税改之前,很多企业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它往往都不是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就是因为如果说企业单位能够按照最低的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贷,相对来说它的这个用工成本是比较低的,所以说自己所带来的经营利润势必就会比较高一些,所以说是就是很多企业单位会选择一个比较低的比例来进行缴纳社保。
那么这样的话是不符合社保税改要求的,当然在从2019年开始,社保税改以后就要逐步的改变这样的一个现状,因为社保税改的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单位按照自己的员工总数和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都要相应的提高缴费标准,至少应该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除非是低于60%的参保水平,那么就会选择最低的缴费标准,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都要按照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
当然我相信即便是企业单位提高了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缴纳社保待遇,但是比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缴费比例可能还会有些差距,因为毕竟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相对来说它的实际收入水平是比较高的,所以所对应的社保缴费待遇是比较高的,这就是他们二者之间的一个差距,再加上本身事业单位有这个企业年金的待遇,那么在将来办理退休的时候,所获得退休金的待遇,事业单位实际上还是远远会超过,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所获得退休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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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以后,那么你也就消失了,我想问,最后到哪去了?
事业单位的险种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实施的,五险一金是比较基本的待遇,其中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往往是指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按照员工工资的10%扣缴。一些事业单位还为员工缴纳了大病医疗保险。
近几年国家提出为事业单位员工,扣缴了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金。这也是一项重要的***,职业年金是***性养老保险,在退休后才能够体现他的作用。
所以,事业单位的保险待遇,还是十分完善的,如果考取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保险类的各项***待遇,基本不用担心。因为大多数事业单位的支出都是有当地财政承担,***也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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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改革中,社保局怎么改?
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此次社保局改革,会一分为四,医保职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立医疗保障局, 为行政机关,承担城乡居民、农民医疗保障管理工作。部委、省、市、县基本保持一一对应,都是如此设立。部分市县受党政机构限额影响,可能会设置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挂牌机构,和卫健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社保局的社保费用征收职能,划归税务局承担。由于社保局是地方***管理机构,税务部门是垂直管理机关,属于两个不同的管辖渠道。因此,社保费用征收由税务部门承担,原来承担征收职能的社保局工作人员,不能随职能划转到税务部门工作,原保留在社保局。
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因此,在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中,社保局保留的社保费用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将交由人社局机关承担,承担这些行政职能的参公人员,可以连人带编制,划转到人社局机关。在改革过渡期内,参公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可以保留在行政机关,承担原来的职能,但最终要在2019年6月份前,理顺职能和编制使用问题,不再允许出现混编现象。
医保、社保费用征收和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后,社保局继续保留,承担剩余的公益服务职能。由于不允许设置“事业局”,社保局将更名为社保服务中心。行政职能划转后,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新成立的社保服务中心,将不再参公。原来的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新进人员一律按普通事业人员对待。
《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至此,牵涉全国3153万“事业人”切身利益的社保改革已成定局。
然而,他们将以何种方式切换到“社保模式”?养老保险如何“并轨”?《条例》并没有给出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改革细节究竟如何,还需等待配套法规的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养老保险改革。
***院早在2008年就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来,除广东有所突破,其他地区都没有实质进展”。汪玉凯认为,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没有同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肯定会遭遇强大阻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在薪酬调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当统筹兼顾”。高小平认为,“以往的每一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是同步推进,在养老政策调整上也应‘同步’”。
对这一点,高层已有清醒认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实际上已将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社保改革并列、并行。据了解,在三中全会之前,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调研已经开始;在此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提法,更给各界带来了两大群体“同步”社保改革的预期
目前机构改革基本结束,社保局改为医保局,正科级公务员单位。下属社保中心,合疗办仍然是事业编制,现在己经没有社保局这个单位了。目前陕西省富平县把原人社局下属机关养老和城居养老和原社保中心的工商保险、失业保险整合又叫社保中心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按此要求,社保局改名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以自身为例,两年前考录时,社保局全称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局,为参公单位,第二年事业单位改革,社保局变更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至今也未收到明确通知,单位性质是继续为参公还是转为事业,但明确的一点是之前身份是何的人员无论所处单位如何改革,编制并不会不会随之转变,原来的参公人员,继续保留身份和待遇。
社保局的改革中,主要有两大变动:
第一,社保征缴问题。社会保险征缴职能转移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合并业务,精简人手,增设职能,实现顺利过渡,社保部门原先的征缴人员继续留在社保中心,不会转至税务序列。
第二,医疗保障局的建立。2019年之前,医保中心下属于社保局,两者都隶属于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社保局的医保业务全部划分至医保局,人员也随之转隶。
因此,社保局的改革中,除了之前承担医保业务的经办人员身份有望从参公转隶为公务员,其余人员身份都不会转变。
保险业协会是起什么作用的?是和保险公司走的近还是投保人走的近?
按照道理说,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组织,但实际上不是,是有官方背景的组织,具有许多“行业组织”不应该有的权力。通常来说,它是以维护保险公司利益为主的,间接也接受来自于投保人的投诉,也能够帮助投保人处理问题。
保险行业协会可能与其它协会不同,它在保险行业内被称为“二保监”。原则上来说,行业协会之类的都应该是行业自律组织,没有官方背景。但保险行业协会却不是这样。它不但要管许多事情(譬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证申请、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投诉等),而且,具有官方背景。基本上应该由银保监局管理的一大半事务都由保险行业协会来管。所以,这个协会可不是一般的协会,是很牛x的协会。
至于说它跟谁走的很近,我可以告诉你~它和保险公司走的很近。因为,它毕竟是行业内的协会。不过,如果遇到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投诉,它也是会帮助客户协调和处理的。
首先,你看到的任何带有“XX业协会”,就意味着该协会是为该行业服务于,为该行业说话。同样,保险行业协会,协会的成员就是各大保险公司,自然就是和保险公司走得近。
第二、行业协会,不仅是协调行业同业之间的问题。同时也是给了消费者一个申述渠道。行业协会可以进行调解,但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能否买单真不一定。
第三、其实,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是有监管单位的。监管中国保险公司的单位是:***院直属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简称“银保监”,如果投保,理赔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可以向银保监投诉保险公司。
第四、其实很多时候,找协会都是没用的,找银保监投诉,打银保监电话12378比去行业协会有用。和我们投诉电信、移动、联通一样,你打他们的客服电话有用吗?没有用。你要解决问题,就得找它们的监管机构,工信部!保险一样,直接找银保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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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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