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工作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该如何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制度内省跨区县转移,跨省转移,城乡制度衔接(指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转移需要两地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转移手续办理。省外需要提供接收函,个人账户明细办理。与职工养老转移需提供申请转移表,个人账户明细等相关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转移户籍的,应当转移参保关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省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可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直接到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交了三年农村养老保险户口迁走了可以退保吗?
可以的。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
3、按《民政部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做好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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