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宜宾医保缴费截止日期?
2021年宜宾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截止日期是2022年2月底。2021年宜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是2021年12月25日。两种医疗保险缴费的起止时间不一样的,因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要算平均工资,所以缴费的时间要迟一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九月一号就可以交费了。
宜宾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宜宾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 大病门诊医疗费: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参考比例,实际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医院、医保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医院。
宜宾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宜宾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宜宾市职工医保从哪年起?
宜宾市职工医保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施至今。
2022年12月,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改进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从统筹基金按2022年宜宾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定额划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宜宾城乡职工医疗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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