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潍坊社会保险年报汇总表怎么填?
填写潍坊社会保险年报汇总表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登记证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分别填写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险种,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是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这些数据将用于计算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单位有委托代缴或员工个人缴纳等情况,也需在表中相应位置填写。
在填写完毕后,需仔细核对填写的数据,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及时提交年报汇总表及相关资料至潍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进行审核和结算。
具体填写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士。
会计凭证内部控制要点?
会计凭证控制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的、真实的、正确的原始凭证,作为各项经济业务的书面证明和控制依据。
2、根据需要***用套写方式填制凭证,即一式几联。
3、重要的会计凭证在使用时按顺序统一编号。
如收款收据、销货发票等应当事先编号,以防短缺。
4、会计凭证上必须有业务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明确其应负责任,强化制约关系。
5、建立复查和核对制度,包括对会计凭证的复查和其他有关凭证的核对。
如购货***,即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又要与订货合同、收料单等进行核对。
6、建立科学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与业务处理程序结合起来,使各种凭证在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之间合理的流转。
即要经过每一个必要的环节,防止遗漏,又要尽可能减少传递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淄政发201821号文件解释?
按照淄政发201821号文件,是淄博市出台的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的配套政策。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这几个要点是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具体配套政策。
第一,停止征收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费。
自2018年10月1日起,社会劳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征收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在这之前,各个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在职工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补助费由社保部门计发。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变。
第二,社保部门计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需具备这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到2020年12月31日。一是退休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二是连续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养老补助5年,其中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2018年10月至退休年龄的时间视同一次性养老补助缴纳年限,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按照规定发放。
第三,从2021年1月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由所在企业承担。
自2021年1月起,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统筹协调解决;进入破产、关闭程序 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统筹协调解决。同时无法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人员,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要求原单位负责解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一次性补助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要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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